對于施工企業來說,安全第一,企業必須重視安全生產許可證。沒有安全許可證,不能進行施工作業,證書到期后要注意延期。那么,重申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與正常延期有什么區別呢?把這個問題介紹給網絡小編:
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再審和正常延期有什么區別?
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三個月和兩個月內,企業應向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廳分局提出延期申請,延期申請分為延期再審和正常延期。
(一)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再審:
屬于下列范圍的建筑施工企業,應當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查,并申請延期再審:
1、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對事故負責的;
2.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時吊銷的;
3.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被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處罰3次以上(含3次)涉及安全生產的,通報批評有安全生產誠信不良記錄的;
4.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一次確定為不合格;
5.年度安全生產評價不合格;
6.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延期的;
7、市建設廳或省直部門配合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認為有必要重新審查的。
(二)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正常延期:
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嚴格遵守法律、法規,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。不屬于延期再審范圍的施工企業,經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部門同意,不得進行復審。但此類企業仍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。
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常延期需要哪些材料?
1.山東省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(市公章原件掃描件)
2.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原件掃描件)
3.企業資質證書(原件掃描件)
4.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(掃描件原件)
5.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(原件掃描件)
6 .員工參加工傷保險材料(原件掃描件)